建安区义务教育学校2017—2022年布局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方案(修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及控辍保学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整合我区教育资源,优化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建安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0年)》(建安政办〔2017〕5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出如下修订方案:全区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现状全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点106所(处),其中完全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初级中学8所,完全制小学61所,教学点26处,在校学生59720人,教职工4325人。2011年以来,我区逐步加快了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特别三年攻坚以来,各乡镇办因地制宜,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实事求是调整了学校布局,基本解决了小学布点多、规模小、条件差和教育资源浪费、办学效益低下等问题,有效缓解了师资紧张的现状。但是,由于近年来全区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增加等因素,造成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乡镇中小学校办学规模逐步减小,微型学校、微型班级不断增多,同时,我区个别乡镇中小学校布局分散,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办学条件已不能满足现代教育教学需求。因此,需进一步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撤并、改扩建一些办学规模小的学校,使优质教育资源得以共享,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二、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区情实际,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寄宿制学校为突破口,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校、稳步推进。在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妥善处理撤并问题,使全区中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健康发展。三、规划原则(一)坚持循序渐进与节约资源原则。根据撤县设区以后及相当时期的人口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要求和标准,立足当前实际,适应未来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点,确保规划的全局性、科学性和稳定性,避免重复建设,严防结构性浪费。同时,根据财力许可和实际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统筹考虑“全面改薄”、长效机制资金、初改工程等资金,合并使用,优先用于规划保留的学校。对规划撤并的学校,不再安排投资项目。(二)坚持就近入学与规模适度原则。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千米(不含寄宿制学校)。小学办学规模原则上每级2—4班,新建小学每级4班以上,每班45人;初中原则上每级4—8班,新建初中每级8班以上,每班50人。生均用地面积初中不低于26平方米,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原则上对不满5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予以撤并,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三)坚持整合资源与力求效益原则。撤并和改扩建一批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学校,充分利用现有校舍,尽可能在现有学校、特别是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上扩建,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向人口集中的区域发展,打破乡镇区域界线,方便学生上学,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四)坚持积极稳妥与注重实效原则。布局调整采取逐年推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年消化或先撤并高年级段、再撤并低年级段的办法有序进行,避免“一刀切”。根据不同地理环境、交通情况、人口覆盖状况和人文因素,对于行程较远、交通不便的中小学校暂时保留。按照先建后撤、边建边撤的方法,使保留的学校能够容纳并入学校的学生,教育教学设施能够满足正常需求,避免因撤点并校造成学生流失、辍学和上学难等现象发生。四、目标任务建安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以撤点并校为基础,以创办寄宿制中小学为目标,坚持走“初中向城区集中,寄宿制学校向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人口密集的中心村集中”的办学思路。采取合并乡镇初中,撤并和改造布点分散、规模小、效益低的薄弱学校,优化学校布局,促进乡镇之间、校际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各乡镇办新建、改扩建1—4所寄宿制小学和保留2—5所成建制小学、教学点的目标。其余学校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要求,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撤、并、停。对于部分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区域,可暂时保留必要的初中、小学、教学点。至2022年,全区公办中小学校由目前的完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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