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地质有关内容的修改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的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已于2010年5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涉及到地质的有关内容的主要有以下几条。1、。主要是对边坡稳定性评价、稳定性评价时摩擦角应按设防烈度进行修正、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进行了规定。2、,即为不属于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地段。2、>800(m/s)和800≥vs>500(m/s)两种岩土类型,vs>800(m/s)为坚硬、较硬且完整的岩石、800≥vs>500(m/s)为破碎和较破碎的岩石或软和较软的岩石,密实的碎石土。并且中软土和软弱土的分界剪切波速由原来的140(m/s)调整为150(m/s)、中硬土和中软土中黏性土和粉土的承载力特征值(fak)分界由200(kpa)调整为150(kpa)。3、Ⅰ类场地根据岩石的剪切波速vs>800(m/s)和800≥vs>500(m/s)两种划分为了Ⅰ0和Ⅰ1两个亚类。其它未变。4、 m改为了20m,,可只判别15m深度范围的液化。同时液化判别的公式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15m范围内和15~20m范围两个公式合并为一个公式,该公式引入了调整系数的概念,需按不同的设计地震分组使用不同的调整系数,临界锤击数的增长由原来的折线线性增长变成了对数曲线增长。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N0)按不同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进行了调整、修改,。液化等级表中取消了15m范围内液化等级的判别。5、,主要内容为:8度()和9度时,当塑性指数小于15且符合(天然含
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