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基本技能实训设备(经济管理学院)公开招标文件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招标需求 1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23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材料格式范例 26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7第一章招标公告经衢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就会计基本技能实训设备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QZYCG2018-101二、采购项目概况:、《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主营此类货物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03日(公休日除外)上班时间前往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七楼706室登记并申领招标文件(或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网)。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07日09:00时(北京时间)。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七楼710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七、(人民币),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汇款。: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下单位,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衢州西区支行,帐号:379258341217。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八、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九、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衢州市财政地税网()、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十、、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十一、,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二、本招标文件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地址: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电话(传真):0570—8068411招标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吴老师电话(传真):0570-8068411/汪老师电话:0570-8068398项目技术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06831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2018年7月1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采购。(二)定义1.“招标人”系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货物”系指本次招标拟采购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配件、产品等。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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