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法制局
关于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听政报告》的审查意见
规划高新分局:
你局报送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听证报告》,经过我局认真审查,该听证报告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详实、规范,同意向社会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
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
听证报告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材料目录
序
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听证报告
2-9
2
公告(第1号)
10-13
3
公告(第2号)
14-16
4
听证稿
17-56
5
重大决策听证会议程
57
6
重大决策听证会纪律
58
7
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事项的情况说明
59-64
8
听证代表意见建议记录表
65-90
9
重大决策听证委员合议书
91-92
10
重大决策听证监察意见书
93-94
11
12
13
14
15
1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听证会
听证报告
为增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使规划纲要更加完善,根据《昆明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以及《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精神,昆明高新区管委会于2010年11月26日举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规划高新分局于2010年10月27日向高新区管委会上报了《关于举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相关事项的请示》(昆高规分〔2010〕21号),并拟定了实施方案,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并委托规划高新分局举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会”。据此,高新区政策法制局配合规划高新分局按照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于11月9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tingzheng)发布听证会公告(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11月12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会议时间、地点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稿。同时邀请了《都市时报》、昆明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11月23日,将会议通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并在高新区火炬大厦对听证内容进行展板公示。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11月26日下午14:30-16:30,听证会在高新区管委会四楼国际会议厅举行。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委员3名,分别是:党工委副书记王桂泽、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赵国红、政策法制局局长许官福;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是:监察审计局局长李璐,目督办副主任罗捷;决策发言人3名,分别是:规划高新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敖梅、规划高新分局副局长耿承昆、课题组成员叶玲。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5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4人,企业代表4人,管委会职能部门代表2人,马金铺办事处2人,有6名代表因重要会议不能参加听证会,委托相关人员带其意见参会,其余代表全部到会。到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举行听证会的要求。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会情况宣读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决策发言人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听证稿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8、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9、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0、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1、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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