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钢结构安装属于高危性的施工专业,所以要求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建设部要求,严格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机、物、软硬件进行动态安全管理。特别是以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作为施工安全重点控制对象,同时要突出抓好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对钢结构安装现场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因素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安全可靠性。2、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的危险。3、安装起吊机械运行状态对架子人员,下面施工人员安全构成的威胁。4、工程采用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人员心理准备不足或操作不熟悉而隐含的不安全因素。5、外脚手架的安全问题。6、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7、安装电工、电焊条、起重工、架子工、测量人员等含有专业危险的人员安全。8、现场加工制作人员的安全。9、施工所有洞口、“三宝”等对现场人员的安全威胁。10、夜间施工、疲劳作业或违反操作程序的赶工。二、承包商应采取的针对性措施1、首先要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江苏省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各项通知、规定等,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有关安全的条款。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现场在醒目位置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纪律牌、无重大事故计时牌等一系列加强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配标志。现场安全员要经常巡视,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3、要突出抓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从组织和检查抓起,明确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责任。4、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巡视力度,重点检查特殊工种的上岗工作情况,检查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交接班安全记录,现场灭火装置等,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对临时顶替或无证操作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记录要有针对性内容记载和交底人签字,避免麻痹大意,做到不进行安全交底不施工,没进行安全教育不进场。6、实行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完成后的检验制度。7、要吃透施工安全计算书并按程序进行安装施工作业,不能对安全工作有丝毫的忽视和放松,尤其要防止对某个施工环节的忽视而导致结构性的施工坍塌,造成群死群伤。8、对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气焊工、起重工、场内车辆驾驶员、信号工、机工等,要随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9、做好各种常规的钢结构吊装现场安全管理,主要有:(1)吊装作业要做到“五不吊”:1)手势指挥不清不吊;2)重量不明不吊;3)超负荷不吊;4)看不清楚(视线不明)不吊;5)捆绑(卡扣)不牢或重心不明不吊;(2)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重物(构件)应避免从司机室上方通过;(3)吊装场地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4)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必须保证“逢洞必有盖、遇边必有栏、登高要有梯、水平要有道、四周安全网、上下设隔离”,同时定期检查,专人维修;(5)高空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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