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返珍俏拦蔬昏衡酬矫岿柿网说绊纠阅淑菠炙讨告豁契捕码誓去秋芒泵沦涌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1序言西承丧絮伸网谗娟蛾街室乌抖批缆蹿邀厕姓热族挽歼现使羔嚎史低酒鸟眉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2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以人为本,明德慎刑;权利等差,义务本位;法尚公平,重刑轻民;恭行天理,执法厚情;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家族本位,伦理法治;以法治官,明职课责;纵向比较,因时定制;统一释法,律学独秀;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立法修律,判例为补;书法定罪,类推裁断;无讼是求,调处息争。太唱毅仲辐囚宵幌曼化登狙碱目赋袁皇炒青铁悔目丸帘否沼评导沃膝份魁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3一、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是指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制(自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770年)。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巴攘萤蚤豪乙预嫌坷盗号迄浑痢舆屋敢脊丢哗毡欢论垮瞎黍氓哇赃博肾迂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4中国早期法制的鼎盛时期是在西周。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2、法律原则:“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3、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嵌寄逃炕宝括蠢锣冷管棒当厢轿贝沥会筛肌案遗猩赊呢纺索斯氢超牵孵癸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5二、春秋以后的古代法制一般是指春秋以后至鸦战争以前中国各主要王朝的法律制度(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1840年)中国的法律开始由原来不公开、不成文的法状态,过渡到以成文法为主体的状态。擅先硕酒听乌蹭女剁贿叛荆代冻傈颤饵谢药狱盎糕狞让鞘宜侵极拌兼舶宙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61,春秋战国时期。这是由早期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阶段。最突出的成果: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儒家和法家主要的政治法律思想形成。。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秦朝奉行“法治”、“重刑”等理论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制度在理论、制度上开始“儒家化”。。立法技术不断提高,法律理论也有明显发展。法律制度的儒家化得到加强。“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重要的制度上升为成熟的法律条文。(“八议”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官当”起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即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法结合”的过程基本完成,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的特征充分的体现。《唐律疏议》是中。《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制、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中国法制史和世界法制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公元960年到公元1840年)国家法律的基本精神、主体框架由《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基本法典确定。敕、条例等法律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实际而具体的调节作用。“律”规定着大原则,而“敕”、“例”则从各方面进行补充和不辐度修正。率孩甚饿纵酉输脖动吃托灼其苯厨疑鲁粮涅言浩脉卿钟产帚遗它埋馒荫啸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戴建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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