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8月17日证监许可[2015]1953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0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目录一、绪言 1二、释义 2三、基金管理人 5四、基金托管人 13五、相关服务机构 16六、基金的募集 18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1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2九、基金的投资 30十、基金的业绩 41十一、基金的财产 42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43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8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0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2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53十七、风险揭示 58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61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3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5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85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87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88二十四、备查文件 89一、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释义《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2003年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