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维修组工作制度篇一:医院维修管理制度医院维修管理制度 、水暖、土木、机械、通讯、车辆、五金等维修工作,由后勤分管领导负责。 ,由送修科室填写维修申请单交院分管领导。其负责安排维修。维修项目原则上院内水电工负责,确因它因需外修,则由分管领导或派他人联系,保证维修工作及时有效到位。 ,送修科室必须验收签字。主管院长对重要维修工作应及时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须报主管院长审批;———元以上工程结算,须报主管院长审批后上报院长财务总监审批方可施工。 ,经常下科室巡查,做到主动下修服务,并做好日巡查登记和被检查科室签字确认。采取责任到人,便于管理和责任追究和工作考核。 6、严格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维修工单送修交接记录和派送记录,便于追查,防止工单丢失误事。维修工要随叫随到,接到维修通知,应及时赶到现场维修。 ,节能减耗、控制成本。能修则修,能利用则利用,坏配件妥善保管,一是作它修拆用,二是作备查之用。 8、本制度从七月份起执行。篇二:医院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医学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一、全院医学设备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装备处、各设备使用科室的设备质量与安全小组(由科主任、医学工程人员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三级管理,每台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使用,并保证张卡物相符。二、新进设备、仪器在使用前要由装备处医学工程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使之了解仪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独立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连接错误,造成损坏。三、设备、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仪器的技术指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断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四、十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本,每台设备的使用记录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每月统计使用情况报装备处设备管理科,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本用完后及时交到装备处领取新本,由装备处存档,装备处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专业性技术维修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运行状况和记录完整情况,以此作为二级质控的参考。五、不准搬动的设备不得随意搬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设备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请装备处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运转。如遇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科室应按规定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由责任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安排维修,未经批准严禁将设备带出外地维修。六、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存完整无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经医学工程人员检验也不得任意丢弃。七、应急调配及备用设备,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八、医学设备、仪器属于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私有财产垄断使用降低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率过低或使用不当使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者,装备处上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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