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升工作效率;
,防止公司物品随意外流;
,将车辆管理予以明确化。
二、应用范围
、委外协作厂商及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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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进出之车辆。
三、权责单位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修改、废止之核准。
四、管理办法
《员工证》,才准进入;
,一律须凭《员工外出单》通行;
,晚上23:00以后不许进出;
,须主动向保安开包示意,接受保安检查。
(包括委外协作厂商、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员、员工亲友等)一律在门卫室填写《会客单》,保安通过电话联系被访人员,得到确认后,通知被访人员至保安室带领至访问区域;
,须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全程陪同才准进入(公司敏感区域禁止浏览)
,除特殊紧急事故外,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
,由相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须登记后方准进入。
物品是指公司成品、半成品、材料、呆废料、工具、机器设备及生活器具等
,门卫须详细检查,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凶器等,禁止进厂并须报告上级处理;
,须凭有关单位填写、部门主管核准后之《物品放行单》。门卫应对实物与《物品放行单》记载的物品进行核对,不符物不予放行。
、协作厂商及其他业务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到门卫室登记《携带物品单》。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放行;
,不得带进工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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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填写统一调度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凭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之《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应在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放位置;
,保安人员予以检查,明确登记所载物品;
,门卫通知仓库,由仓库人员陪同,货车进入厂区卸货。卸货后空车驶出,若有公司物品随车,应有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之《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保安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1.《员工识别证》
2.《来宾识别证》
3.《携带物品单》
4.《派车单》
5.《物品放行单》
、工作时间内,本厂人员出厂一律凭人员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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