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篇一:各级护士规范化培训第二节护士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一、各类岗位护士工作职责(一)科护士长工作职责(二)护士长工作职责(三)护理教学岗位护士职责(四)责任岗位护士职责(五)治疗岗护士职责(六)主班岗护士职责(七)夜班岗位护士职责医技岗位护士职责篇二:在岗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护理部在岗 1、各级护理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在护理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培训后必须有考核、有鉴定、并列入技术档案,作为今后评优、晋升及提拔的重要依据。 2、在岗护埋入员必须进行有计划地在职培训,采取自学、统一组织学习、送出进修培训等多种方法进行,以提高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技巧为目的。 3、对不同年资和不同技术职称人员要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不同的教育培训方法。(1)护士的培训,以“三基”为主,巩固在校所学的基础医学理论和护理专业知识;熟悉各专科疾病的理论和护理要点。掌握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采取专题讲座和高年资护师传、帮、带等形式进行提高。(2)护师的培训,主要以学习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理论为主,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掌握危重病人的护理和急救技术;学习管理知识,能胜任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或撰写论文;借助字典能阅读本科外文书刊了解国内外护理学的进展。培训方法以自学、进修、参加专科学。(3)主管护师的培训以提高全面理论知识为主,掌握护理工作的新业务新技术,以及外语、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等内容。采取自学、专科培训、专题考核和报考护理专业研究生等形式。(4)主任(副)护师的培训,以本科的护理理论和全面的护理知识为主,能解决护理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掌握国内外护理科学的新进展并应用于实际工作,精通外语。培训方法同主管护师。修订于:20XX年9月篇三:《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国家卫生部《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大纲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大纲为加强护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护理学毕业后教育制度,特制定本培训大纲。一、培训对象护理专业院校毕业后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二、培训目标临床护士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水平。三、培训方法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 1、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1年) 专业知识:巩固大学理论知识,学习有关专业的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进展状况资料,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的各项操作技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监护,独立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正确书写护理病历,完成临床教学工作。 2、大学专科毕业生(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毕业后1年) 专业知识:巩固学校期间学习的理论知识,学习大学本科护理专业教材。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能,完成对常见病人的护理措施。专业知识:深入学习有关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进展情况,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各项操作技能,掌握对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护理,能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正确书写出护理病历,完成临床教学工作。外语水平:借助辞典每小时能笔译2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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