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的心得体会篇一:“枫桥经验”的启示“枫桥经验”作为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国”建设的精神财富和行动利器,带给今天的我们甚么样的启示?一方面,以法治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枫桥经验”轻易让人想起最近几年社会管理中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瓮安群众打砸抢烧县政府大楼、启东群众为禁止排污入海项目在政府门前和武警对峙、多地出租车罢运呼吁政府整治运营市场、城市管理与小贩之间不时上演“街头大战”??都是由于突发事件或长时间积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决,终究演变、扩大为影响卑劣的群体性事件。“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不失为一个处理良策。另外一方面,随着透明、高效、民主、法治的服务型阳光政府的大力打造,随着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活动的扎实推动,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更趋科学、***,干群关系更趋紧密、***。杨善洲、李林森、兰辉等人民的好干部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用生命践行群众线路,自然得到群众的一致拥戴和爱戴。不论是内江龙安的“村干部做事,群众不满意可‘***’”,还是山东沂水的随时“摇号”抽查干部联系群众情况,都是干群关系进一步***,基层民主法治更趋完善的典型示范。践行群众线路,有“枫桥经验”可循,但绝无捷径可走,需要转变执政服务理念,扎扎实实深入基层,以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实干精神不断奋斗、创新。“枫桥经验”五十年,群众线路天地宽。“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生根,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线路的生动体现,奠定了“平安、法治、***”伟大中国梦的基石,势必会为世界讲述更多的“中国好故事”。篇二:学习枫桥经验工作小结学习枫桥经验工作小结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梁园司法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按照“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未雨绸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前,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三、目前全镇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5件,成功调处125件,成功率达100%。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8批23人。其中邻里纠纷27件;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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