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制度篇一:备案制度 20XX年的一天,某外资企业按照规定,将与境外签订的技术使用合同送交大连市国税局备案。合同规定,该企业需要按照其销售额的5%向境外支付技术使用费。但税务人员通过CTAIS查询该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时发现,该企业的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左右,但每次申报的扣缴税款却很少。经调查,该企业将技术使用费分解成两部分,一部分直接向境外支付技术使用费,另一部分以承担差旅费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境外企业人员,从而少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万元。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备案制度是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非居民税收管理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月发布的《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相关合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去年10月实施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相关条款也必须备案。近日者采访时表示,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备案制度可以说是一把“利剑”。但在实践中,由于非居民税收自身的隐蔽性,决定了税务机关往往难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据此敦促相关企业进行备案。加之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基层税务机关和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对这一制度的认识有限,还没有真正将其作用发挥出来。有关专家表示,备案制度的实质,是将非居民管理程序前置,将非居民纳税人及其扣缴义务人、代理人、发包方等机构或个人都事先纳入税务机关的管理视野,从而在源头上对非居民税源进行监控。如果将这一制度运用好,在实践中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基层税务机关该如何运用好备案制度这把“利剑”呢?大连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快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需要纳税人备案的各种情形。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的信息备案制度,将备案信息作为非居民征管业务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实现税务登记、备案信息和纳税申报的有机统一。三是建立非居民的纳税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的相互比对验证制度,将享受协定待遇的备案信息与提供劳务的备案信息进行比对,将扣缴义务人的备案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等。四是通过股权转让的备案信息跟踪未来的股权变动,确认转让收益,及时征缴税款。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全面加强了非居民税收的管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服务线合伙人叶红认为,从长远考虑,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都应注意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在发生各项涉外交易时首先考虑是否需要备案,并尽可能自觉地缴纳非居民税收。与此同时,叶红还希望税务机关能够发布相关细则,对备案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进行更具体的说明,并加强宣传辅导,确保备案制度的全面执行。备案类(十三项)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税收减免(一)备案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00号);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129号)。政策执行有效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二)备案部门:主管税务机关。(三)备案程序、时限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四)申请人应提供备案的材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会计报表;(4)与高校相关合同;(5)其它需提供备案的证件、材料(由备案实施单位补充规定)。 、土地使用税:(1)高校主管部门审批的后勤经济实体转制文件;(2)转制后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自用房产、土地的证明文件;(4)纳税申报表;(5)其它需备案的证件、材料(由备案实施单位补充规定)。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减免税(一)备案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42号);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129号)。(二)备案部门:主管税务机关。(三)备案程序、时限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四)申请人应提供备案的材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会计报表;(4)执业登记证;(5)其它需提供备案的证件、材料(由备案实施单位补充规定)。 、土地使用税:(1)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证书复印件;(2)收入用途情况说明;(3)自用房产、土地的证明文件;(4)纳税申报表;(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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