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第四册法学院)
Collection Graduation Theses (Projects) of SZU 2005 (Volume IV Law School)
国外公司离岸账户开户流程的法律启示
—ACCOUNT OPINGING FOR NON-RESIDENT
(法学院法学专业江伟杰)
(学号:2001024081)
摘要:国外公司在国内开户是近两年才兴起的,国内法律对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是法律
的灰色地带,由于这方面法律几乎没有规定,没有大规模的开展开来,现在国内有开展这种业务的只有国
内几家知名大银行和少数外资银行,其中以渣打银行为典范。本文将分析渣打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的流程,
讨论有关法律建设问题,从中得到相关法律启示。
关键词:离岸账户 KYC 反洗钱银行开户
教师点评:国外公司在国内开户是金融领域中一种新生事物,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几近空白。
作者以香港渣打银行在此领域实践所形成的规则为典范,运用所掌握的经济学、法学专业知识,
大胆尝试对银行开立离岸账户流程中相关法律建设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认识,论题新颖,论据充
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的创新探索精神,尽管个别观点认识尚有待进一步
深入研究,但本文仍应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点评教师:曾月英教授)
一、NON-RESIDENT 开户现状:
国外公司在国内开户是近两年才兴起的,由于国内法律对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是
法律的灰色地带,随着 WTO 承诺的相继履行,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加之国际对人民币普遍具有
升值预期,给人民币带来很大压力。国内在经常项目下的开放进程进展迅速,基本实现经常项目
下的自由兑换,但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进展缓慢,外汇受到多方面管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
革的深化,外国公司在国内投资不断增多,投资方式也层出不穷,形式多样,推动银行业的发展,
其中以国外公司在国内开立离岸账户最为明显。由于这方面法律几乎没有规定,没有大规模的开
展开来,现在国内有开展这种业务的只有国内几家知名大银行和少数外资银行,其中以渣打银行
为典范。渣打银行于 2004 年开展了这项新业务,为国外公司在国内开立离岸账户,只要是在国
外注册成立的公司并能够提供银行所需资料,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渣打银行深圳、珠海
等分行开立美元、欧元、日圆、港币、英镑的结算账户。这项业务的开展至今仍具有很大争议,
许多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都翘首以待希望了解政府的态度,原因在于国外公司在国内开立离岸账
户是国内法律的灰色地带,现有法律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要确定国外公司在国内开立离岸账
户的合法与否还言之尚早,是法律更新发展的问题,本文主要想对现有业务的流程进行介绍,从
中获得法律启示,对这一问题作一点探讨。
业务的宗旨:开户要求对国外公司的定义:本文所定义的公司是除了境内机构、外商独资、
三资合资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以外的国外注册成立的公司。能够开户的国外公
司是银行划定的 30 多个国家注册的公司,并不是中国以外的所有国家注册的公司都可以开户,
如果在这 30 个国家以外的国家注册的公司想要在渣打开户,那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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