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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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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鼎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98号)和《常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常教通〔2016〕132号)文件精神,我区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现将《鼎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鼎城区教育局2016年9月26日鼎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98号)和《常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常教通〔2016〕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强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及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二、目标任务(一)对全区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从教资格定期注册,掌握教师资格持证人员的从教情况,为师资培养规划和教师录用提供依据。(二)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三)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激励机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为做好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成立鼎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阮龄副组长:娄智伟组员:王德富朱华令郭丽尹长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全区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的组织、初审、报送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工作职能,依据工作程序,做好本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的组织、网报、确认等具体实施工作。且要搞好做好本校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申请、材料审核、集体办理等具体实施工作。四、注册对象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为中小学);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其他教师,暂时不进行注册。所有属于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应申请首次注册。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五、注册条件(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或聘用为民办中小学教师且聘期为一年以上;;,入职时间不足5年的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计算。首次注册当年年满55岁周岁以上男教师、年满50岁以上女教师的学分要求可适当放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德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不合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德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鼎城区教师二十不准等的相关规定,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五)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消除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应符合以下条件:;,并完成暂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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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