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扩大大米出口的探索
——以对韩国出口大米为例分析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罗丽丽)
(学号:2000024123)
内容提要:1994 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在《乌拉圭回合协议》中曾就农产品市场的全面
开放达成过协议,考虑到突然开放大米市场将会给米农带来深刻影响而给了韩国、日本、菲
律宾 10 年的过渡期限。2004 年的过渡期限日益临近,届时,按照 WTO 协定,应全面开放大
米市场、降低关税、缩减农业补贴。韩国大米市场的开放,对于已经加入 WTO 的中国来说,
对其大米生产、出口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文将从分析中国出口大米各方面的优势和劣势,
从而论述中国该如何把握这个时机,瞄准韩国市场,扩大大米出口。
关键词:乌拉圭回合协议,WTO 协议,最低市场准入,成本优势
教师点评:如何利用韩国农产品市场开放的机会扩大我国的大米出口,这是一个具有重
要现实意义的选题。作者搜集了大量资料,对中韩两国农业现存的问题和优势进行了比较分
析,论证思路清晰,问题把握准确,建议措施得当,文字表述通畅,是一篇质量较好的本科
毕业论文。(点评教师:姚凯职称: 教授)
第一章韩国的农业背景
乌拉圭回合协议背景
1994 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在《乌拉圭回合协议》中曾就农产品市场的全面开放达成过
协议,考虑到突然开放大米市场将为米农带来深刻影响而给了韩国、日本、菲律宾 10 年的
过渡期限。1995 年 1 月 1 日此协议正式实施。根据“大米条款”,协议允许成员方在一定条
件下,对某项产品(大米)延迟一段时间再进行关税化。韩国延迟 10 年的交换条件是,该
产品(大米)市场准入量应从基期占国内消费的 1%增加到执行期满时的 4%。韩国将通过建
立进口配额的方式增加大米进口数量,1995 年配额约为 5 万吨,1999 年时翻一倍约为 10
万吨,到 2004 年再翻一倍到 20 万吨(占基期国内消费的 4%)。(表 1-1)
大米进口是韩国国内广泛关注的问题。事实上,近几十年来大米进口基本上是被禁止的。
在乌拉圭谈判中,韩国同意逐渐增加最低市场准入量也是十分有限的。大米贸易在 10 年的
乌拉圭协议执行期内实际上仍处于韩国政府的严格保护下。
韩国大米最低市场准入量承诺
年份吨年份吨
1995 51,307 2000 102,614
1996 64,134 2001 128,268
1997 76,961 2002 153,921
1998 89,787 2003 179,575
1999 102,614 2004 205,228
表 1-1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在大米进口问题上,韩国到 2004 年为止可一直实行“最
低市场准入制度”,即每年的进口量不超过国内消费量的 4%。但到 2004 年,韩国必须同世
贸组织成员国重新谈判。摆在韩国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全面开放大米市场,对进口
大米征收关税;二是继续坚持市场准入制度,但要大幅提高市场准入数量。无论选择那种方
1
式,韩国大米市场的开放是迟早的事情。
韩国农业存在的问题
自然条件的缺陷
(1)地理条件
韩国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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