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规体系与水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主要话题一、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四、新颁《水污染防治法》一、环境保护法规体系1、宪法a2、环境法律b3、环境行政法规c4、地方性环境法规d5、环境行政规章6、地方环境行政规章e7、其他环境规范性文件天地公司年产3000吨造纸项目,未经报批即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兴建县环保局处罚补办环评手续后报批县环保局项目建成,但环保设施未同时建成即投入生产县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论证批准环评文件县环保局处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因费用达不成协议,不同意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罪企业厂长破坏环境与资源罪该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染周围农田,引起群众不满上访要求赔偿多次调解污染纠纷县政府与企业厂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理内容。要求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群众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保部门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污染时,未提出改正意见,并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一)老三项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二)新五项制度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3、排污许可证制度4、污染集中控制制度5、污染限期治理制度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环境行政责任按承担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执法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所承担的责任按行政责任的作用,可分为:制裁性的责任和补救性的责任按照责任的方式,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2、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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