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行[2015]71号关于开展“学守则、提素质、创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的通知各中、小学: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守则、提素质、创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学生发展的新特点,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本学期初已印发各校。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新的基本要求,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学习好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并结合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各类文明行为规范守则、文明礼仪常规及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精神等,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素质,并通过广大学生带动家长讲文明、树新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公共道德与文明水平,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各中小学要通过学习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各类文明行为规范守则及文明礼仪常规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守则要求入耳、入脑、入心,促进广大师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重点开展好以下八项活动: “学守则、提素质、创文明”主题班(团、队)会。活动月期间中小学的班会、团会、队会要紧紧围绕“学守则、提素质、创文明”主题来开展,通过主题班(团、队)会引导并组织中小学生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文明守则、文明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要利用每周教师政治业务学习例会,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并将核心价值观和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之中。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民文明守则,给学生作榜样,为他人作师表。 “小手拉大手,将文明带回家”活动。让学生将《中小学生守则》的新内涵、新要求、新境界向家长传递,带动家长学习文明守则和市民公约,争做文明宁国人,将文明理念传播到每一个家庭和社区。 “文明志愿服务队”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在校园中巡查,劝导并制止学生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利用节假日走进社区,对市民闯红灯、横闯马路、乱停车辆、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积极参与社区清洁卫生、保护环境活动。组织教师和家长自愿者,对学生上下学文明交通进行引导,实现学生文明、安全通行。 “学守则、提素质、创文明”征文评选活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相关征文活动,评出获奖文章,并在校广播站、宣传栏、网站、校报校刊及教体局网站等播出、展出,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市民加深对文明创建活动的理解和认同。 。各中小学家长学校要结合新版《中小学生守则》的宣讲,上好一节文明礼仪课,向家长宣传新守则的时代意义,倡导树立文明新风,让广大家长与孩子们一道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摈弃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小小百家讲坛”主题演讲比赛。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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