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劳动管理法律网|发布时间:2012-03-1204:57:27作者:本网高级顾问崔炜律师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措施,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承担着用工风险,发生员工意外死亡等意外情形,用人单位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实践中曾有个别员工在自动离职后,提出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百口莫辩,支付赔偿金的案例。员工自动离职后企业该怎么办?有哪些法律法规有对自动离职的约束?这些都是不少用人单位面临的问题。下面就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经常出现的疑问,给用人单位一些建议。 一、处理自动离职的法律依据1、相关依据目前,解决自动离职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等。2、专门规定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1983年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1982发布)、《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3年发布)《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动部1994年发布)、《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动部1995年发布)等法规中,都有专门针对自动离职的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规定中,《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而其他规定,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为依据制定的,因此,目前上述规定都已不再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规定解决自动离职问题。 二、员工自动离职,是否能视为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员工自动离职,从主观上,其已经没有继续为原用人单位服务的意愿,客观上采用不辞而别的方式不再为用人单位服务,其实质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法规的规定,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自动离职的员工需要对企业承担什么责任1、法律规定结合《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企业可以做什么首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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