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美丽园三期购房合同篇一:建屋三期代理合同(最终) 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建屋·明日星城销售代理合同书二零一三年四月甲方: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沙海波公司法定地址: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电话:0527-82868888传真:0527-82868888邮编:223800 乙方: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妹玲公司法定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3楼-310室博思堂电话:0518-85325598传真:0518-85325698邮编:2220XX 甲方为苏宿工业园区《建屋·明日星城》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本案的推广名及备案名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契约责任)之合法发展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本案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及销售总代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项目的推广名及备案名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契约责任。第一条委任条款 ,东至通达大道,南至青海湖路绿化用地,北至清水河绿化用地,西至通湖大道绿化用地。 ,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三期及二期剩余房源总计可售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具体房型、面积等详见附件一)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本案的期限:自本合同签约生效日起至20XX年5月16日。合同期满,自然终止。除非双方期满前协商续约。 ,双方开始交接工作,于两周内完成交接,乙方销售人员全部进场。 (方),此部分房源计入乙方销售考核指标,但不计算乙方任何销售佣金和奖励佣金. ,乙方认可并予以配合执行甲方和苏州市博客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渠道服务协议中的所有条款。 ,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佣金按照完成销售业绩(全款到位)的%予以结算。结算后,若甲方仍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并且乙方亦愿意继续代理的情况下,双方再行协商新的代理条款及签订新的代理合同。第二条销售底价及销售价格甲乙双方同意本案销售价格及底价如下: ,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最终决定。 ,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作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补充附件。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对外公示的销售单价,该价格不得低于20XX年5月—20XX年6月份甲方己售相类似房源的实际成交价。乙方制定的售价表对外公布前,应得到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详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销售收入的计算和支付 :,在乙方完成首批销售指标的50%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代理佣金,甲方支付乙方住宅部分的代理基础佣金为实际成交总价的%。此基础佣金即指实际成交总价*%。 %。此销售佣金(即实际成交总价*%)()。 :在乙方达成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后,甲方再行给与乙方佣金奖励,具体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分别达到50%及80%的销售目标(本条款仅适用三期可销售房源,即以上50%及80%仅以三期可销售房源为计算基数); 2)甲方按照乙方实际销售总量的实际成交总价的%计算; 3)该奖励佣金在乙方分别达到以上指标时支付,若实际销售超出80%,超出部分的奖励佣金,甲方于合同正常结束后结算并支付。 . :以代理期内所有已签定的购房合同全额房款到账数额或虽未全额房款到账,但已交足首付且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经银行认可合格的按揭手续为分别结佣依据。如因客户贷款资料齐备银行已受理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仍未能实现放款,乙方可申请按实际到账款项结算佣金) :达成以上佣金依据后,乙方于次月5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于当月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 ,乙方自动放弃当期佣金结算中的销售保证佣金。 ,如买卖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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