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中共溪口镇委员会溪口镇人民政府(2011年9月22日)2009年以来,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文明办的大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四城”战略和“五区四地”发展重点以及镇党委提出的打造“海西两个先行区”前沿重镇的目标,着力实施“六镇”(现代农业大镇、新型工业重镇、商贸旅游强镇、和谐稳定福镇、环境优美靓镇、激情创业旺镇)建设,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使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呈现出形势喜人、成效显著的良好发展态势,为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主动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是制定规划。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第九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争创省级精神文明乡镇的目标,并围绕创建省级精神文明镇目标,着手认真制定工作规划,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量化目标要求,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及时调整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分管,党委委员具体抓落实,团委、妇联、文化、综治、计生、财政等部门合力抓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并选调了两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的青年骨干干部充实到创建办,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到位。三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内容,确保正常的经费开支和文化设施建设经费,使常规工作有经费运行、重点工作有经费支持、重大活动有经费保障。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效与评先评优相挂钩,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是否突出作为开展党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党委坚持每年召开4次以上专题精神文明工作的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总结、分析和部署阶段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严格岗位责任制,强化动态管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单位、各群众团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为做好精神文明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狠抓教育,注重宣传,营造深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一是加强镇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镇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问题,把机关干部的教育工作列为群众教育的先头工作来抓,以创建学习型乡镇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了每月10日镇领导班子成员、每月16日全镇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和“七个不让”服务承诺制度,在机关大院制作了文化走廊,摘录了30多条格言、警句上墙,进行警世教育,陶冶思想道德情操。二是发挥党员在思想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结合“168”党建工作机制,在全镇各村党员队伍中开展了“设岗定责,争先创优”活动,让每个党员在发展经济、创建文明、服务群众中有所作为,体现出模范性、先进性。同时,结合农村实际,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问题,学习宣传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户、“新农村、新家庭”户、“文明信用户”、“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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