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节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涵义和特征
(一)涵义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为得出审计结论、支持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会计记录中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国际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对审人员如何考虑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也作出了规定。该准则第10条指出,“审计人员在运用控制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应考虑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支持控制风险的估计水平。”第12条还指出:“审计人员在运用实质性程序获得审计证据时,应将来源于这些程序的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同来源于控制测试的有关证据结合起来考虑,以支持会计报表认定。”第18条指出:“如果审计人员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视情况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二)特征
。又称为足够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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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①审计风险;②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③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④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⑤审计证据的类型及获取途径。
。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密切相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响其充分性。一般而言,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越高,则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减少;反之,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要相应增加。
二、审计证据的种类
(一)实物证据
(二)书面证据
(会计记录;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其他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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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头证据
(四)环境证据(有关内部控制情况;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三、审计证据的收集
审计人员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当实施特定审计程序,以实现相关审计目标。
(一)风险评估程序
(二)控制测试程序
(三)实质性测试程序
⁙通常,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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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证据的整理、分析与评价
(一)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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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证据的评价
,评价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否仍然适当。
,审计人员应当确定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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