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ent建设单位(盖章)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09年10月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制填报说明《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等应填写起止地点。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七、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十、本表填写4份,报环保局审查,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十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十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十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十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基本情况表1项目名称綦江县新农村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前元联系人谢弟勇通讯地址綦江县古南街道中山路10号联系电话023-48669822邮政编码401420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三江镇打通镇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供水、公路工程等占地面积(m2)119433建筑面积(m2)(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1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是重庆新阶段的重大使命,重庆进行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的重点工作中要求“着眼于统筹新农村建设,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居民点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为了綦江县城乡统筹的协调发展,改善全县农村生活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綦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及全区新农村建设现状、问题,并根据綦江县新农村总体规划和各镇村规划,綦江县拟先期实施三江街道西山村、古南街道清水村和打通镇吹角村新建改扩建公路、新建净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新农村示范项目,从而带动全县农村经济的共同进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考察和踏勘,在环境识别、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了环境监测、进一步的环境调查、环境系统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綦江县新农村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呈报给綦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5)《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07);(6)《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7)《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8)重庆市人民政府令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防治管理办法》;(9)《綦江县新农村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等,;(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声环境、非污染生态环境)》(HJ/~-93、HJ/-1995、HJ/T19-1997,)国家环保局;(12)《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所,2007;(13)《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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