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抢险安全责任书邵庄镇汛期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抢险安全责任书为了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减少因汛期灾害导致的中小学安全事故,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教管办与各学校(园)签订《邵庄镇汛期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抢险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班主任、任课老师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实行包保。二、立即开展校舍安全拉网式排查工作。汛期组织对校舍安全全面排查,对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抓紧时间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校舍,一律停止使用,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师生靠近。三、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防溺水、防雷电、防汛、防暑、防倒塌、防交通事故等警示教育。同时对家长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四、落实抢险队伍、车辆及必要的防汛物资。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的防汛工作。五、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灾情,及时上呈下达,服从上级调度,确保安全度汛。邵庄镇教管办学校(盖章):签名:校长签名(签字):上一篇:驾驶员安全责任状下一篇: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教师就餐安全。2、坚持饮食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及备查。若不按规定进货,验收手续不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属个人行为,相关人员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5、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6、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7、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8、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9、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学校(盖章):校长(签字):责任人签字:上一篇:电力局管理干部业绩考核责任书下一篇:没有了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在托教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教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不认同本责任书者可拒绝入托: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教中心。托教中心与学生只是管理教育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教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2、学生在托教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教中心有过错的,按托教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托教中心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有关,但托教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4、学生家长需按指定时间接送,如果不能按时来接送,需要打电话给托教中心的老师说明。到了托教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教中心回家,非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教中心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5、严禁托教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教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教老师和托教中心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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