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科室、系部、班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广大师生员工认真贯彻执行。一、要高度重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广大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高度重视师生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有关治安、交通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二、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1、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安全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树立梅州师范分院师生的良好形象。2、各科室、系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报告。三、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1、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由组织部门负责全程管理,学生自行组织的活动由学生自行负责。2、学生外出活动(含往返家校)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乘坐由交通部门检查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有运营资格的交通工具;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不合格车辆、“蓝牌”车、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宁让三分、不争一秒。严禁师生员工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疲劳驾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抵制驾车(乘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开车玩手机等危险行为。要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有违背社会良俗的行为。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开展活动之前要填写充分了解活动点的相关情况和出发近期的天气情况。二是要制定出发行程表和安全预案,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填写《学生外出活动备案表》和《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交学校备案。三是与正规旅行社签订《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与具备承运资格的运输公司签订《广东省客运包车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必须逐项填报清楚,并加盖公章),特别要查验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查验驾驶员是否有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证,是否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是否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等,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学生自行组织的外出活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学生外出活动备案表》、《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旅行合同、用车合同原件,驾驶证、行驶证、运营证、保险合同等复印件。跨市以上活动必须由正规旅行社组织外出。出发前一周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系部、学生科备案,班主任、系部、学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审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4、为确保活动安全,学生外出必须携带喊话器、应急手电等器械和应急药物。活动地点靠近江河湖泊的要携带救生圈、救生绳等。每天上、下午定时向班主任报告行程及旅途情况。5、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学校联系电话:办公室2514410,学生科2518203,值班室2519022;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嘉应学院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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