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牛镇一初中学校章程管理办法.docx邓州市白牛镇一初中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白牛镇一初中学校章程的起草、审议、修订以及核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章程是指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与科学发展,就学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内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重大的基本问题作出全面、原则性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核准的学校纲领性文件。第四条学校章程是中小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第五条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原则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校情出发,认真分析自身优势,通过设计、总结、提炼、提升现有学校文化,凸显本校的办学特色。第六条学校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条、款、项、目。章程用语应当准确、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章章程内容第七条学校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一) 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办学地点;(二) 学校机构性质、学制和办学规模、隶属关系;(三) 办学宗旨与任务、培养目标、发展定位和学校特色;(四) 学校组织结构、机构职责、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五) 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准则;(六) 教育过程参加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七) 学校财产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A)学校与家长、社区的关系;(九)章程的起草、审议、核准、公布等程序;(十)其它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第八条学校章程应当明确学校日常运行与管理所需的基本制度和制定程序。基本制度包括教育教学、人事、财务与资产、学生、后勤、安全等。第九条学校章程应当明确校长职权;规范学校决策机构与议事原则;明确学校内部各类机构的工作职能、管理与运行机制。第十条学校章程应当明确学校内部行政、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群众组织的关系、职能、管理与运行机制,维护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第十一条学校章程应当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符合法治原则的校内救济制度,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校内申诉的机构与程序。第十二条学校章程应当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设置有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教育议事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理事会或教育议事会的地位作用、组成和议事规则。第三章章程的制定与核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由校长领导包括学校管理层、教师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第十四条学校章程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研究、分析学校的特色与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所在社区及学生、家长代表等意见。涉及学校发展目标、办学方向、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等进行充分论证。第十五条学校章程草案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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