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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商标淡化.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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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商标淡化.docx国内外立法国际上对驰名商标保护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保护模式,一种是相对保护主义,一种是绝対保护主义。《巴黎公约》対驰名商标的保护采取的是相対保护主义,即禁止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与商标所有权人相同或近似的行业中注册或使用,至于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是被允许的;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议)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采取是绝对保护主义,即禁止他人在任何行业,包括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行业中进行注册利使用少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对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现在大多数国家采取绝对保护主义。国内立法2001年我国《商标法》修订后增加了相关条款,明确了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虽然没有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明确规定,但是其明确了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跨类别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经在小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课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作出了“不了注册并不能使用”的明确法律规定;同吋还切确规定了“反向假冒”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填补了以前我国立法上的空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擅门使用知名商品特启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和他人的知名W.'.i'nl:;, •吴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是不止J竟争行为,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淡化”两字,但是内容确实是反“淡化”的。该条款以“知名”取代了“驰名”,扩人了反淡化的保护范围,且反淡化对象不仅仅限于商标,而且还包括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除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外,冇关的司法解释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也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笫1条第1项规定:他人将与驰名商标或相似的文字作为该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时,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条笫2项同时又规定: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和同或者不札I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谋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侵犯商标:用权的行为。以上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可以成为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吋,可以依照木法规定诘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屮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屮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了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口起=个刀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笫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笫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界议。公告期满无界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四十五条匕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木法第I•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丨-说条、第I-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H商标注册ZH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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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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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