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类)
评估要素
评定内容
评定办法
备注
得分
一、安全基础管理(400分)
、人员和责任体系(80分)
1、证照文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4、根据需要可以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消防队档案表)。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签署安全、消防任命书、责任书,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其中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
6、建立安全管理履职考核、奖惩机制。
1、(5分)证照文书过期扣5分。
2.(20分)查阅有关证书、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任何一人没参加培训取证的,扣10分。
3.(10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5分;或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缺 1人扣5分,最高扣15分。
4.(15分)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未成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0分。按规定成立志愿消防队,但队员数量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每少10个百分点扣10分。
5.(20分)查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情况,无安全管理职责文本的,扣20分。有文本,但职责不明确的,每发现一个部门或其负责人安全职责不明确扣5分,最高扣20分。
6.(10分)无考核制度扣10分,有制度但无定期考核记录扣5分,未实行奖惩并存档扣5分。
无此项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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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有培训大纲或标准课件(教材),员工应熟悉经营场所的布局情况和安全通道的走向,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常识,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懂基本消防常识及懂预防火灾措施),并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应按要求接受相关职能机构的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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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的牌匾或宣传栏或多媒体显示屏。
1.(20分)无教育培训制度文本,扣20分。有培训制度但没有关于岗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等具体内容的,酌情扣分。
2.(20分)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资格证书,每人次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3.(20分)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或标准课件、教材的,扣20分;有培训大纲或教材,但其内容未切合本单位实际的,酌情扣分。无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的,每人扣2分;员工达不到“三懂三会”要求的,每人扣2分。总分不计负分。
4.(10分)未定期(每半年)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培训并建立档案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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