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案例分析.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万方数据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咐治沈延军,张蕾瞐一、案情中国海商法研究原告魏某、刘某,住吉林省通化县。被告张某、二原告系母子关系。原告魏某的丈夫刘某某受雇于二被告在某渔船上任船员。年眨该渔船在媲浇S蚴凳┎独套饕凳蓖凰商船发生碰撞,致原告魏某的丈夫刘某某等三人在事故中落水失踪和原告刘某遭受严重伤害的后果。事发后,经丹东渔港监督处出具证明,大连海事法院于年兆鞒雒袷屡芯鍪椋婪ㄐ嫖某的丈夫刘某某死亡。二原告认为二被告与死者形成了船员劳务合同关系,依法具有对其所雇佣的船员的生命安全负责的义务,对船员在受雇佣过程中发生的死亡后果应当依法承担雇主赔偿责任。二原告诉至大连海事法院东港派出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二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⒕窀拷#霞甖杜某,住辽宁省东港市。大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卷第年沈延军,“受诉法院所在地”案例分析泄I谭ㄑ芯浚:罅J路ㄔ海赡罅摘要:审判实践中,我国各海事法院、一审和二审法院就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何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问题上意见不统一。针对这一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对比分析我国不同法院对这一问题的不同操作原则,提出将“受诉法院所在地”理解为实际审判法院或法庭所在地,根据赔偿权利人的诉求让赔偿权利人对其主张负“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举证责任,以期对这一问题在全国法院得到适用上的统一有所帮助。关键词: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举证责任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收稿日期:作者简介:沈延军,男,山东荣成人,大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甤徽爬,女,辽宁凌源人,大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主任科员,:甤“:,,’甌“
万方数据
二、判决三、评析第沈延军,等: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案例分析一审法院认为,二原告当庭出示的社区及社区饭店的相关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受害人生前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经济来源均为城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他字第号复函》虺啤陡函》木窦啊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砣松硭鸷ε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虺啤督馐汀当按照辽宁省甑缆方煌ㄊ鹿仕鸷ε獬ケ曜筛叻╗号械呐┐寰用竦南喙乇曜予以计算。原告对一审做出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出具证据能够认定其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根据《复函》的精神及《解释》第条、第条的规定,应适用大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及丧本案为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法院为大连海事法院东港派出法庭,其将“受诉法院所在地”理解为东港市,按照辽宁省农村居民的相关标准予以计算;二审法院则将“受诉法院所在地”理解为大连市,按照大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由此可以看出,大连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理解存在差别。那么二法院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差别,“受诉法院所在地”在海事法院范畴下究竟如何理解,哪一种理解更合理,这值得深入思考和分析。驹颉!:J路ㄔ荷柚玫亩捞匦我国共设立十个海事法院,四个海事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为其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六个海事法院均为跨省域管辖海事海商案件,自北向南依次为大连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和北海海事法院④。为便利离海事法院本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531704189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2-0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