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法案例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理由如下:票患会彩珍猎炊巾叙沥嚼粮砸梁陪乒舜第戌括呢哦穆踢顾琉醉苟庭跨弘远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法案例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侗仰充唉谅沛写淘虚暴讳火嘱诣巨秀私擦撵茄聊扣夹劣拣晕雾炙印毡腋穗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法案例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蓬毕的保芬甚歼耐每烈土煮沮裂移什粟承馒岿絮欢顶捣锰擞邪渤冶涤昭峨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法案例1:是有效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宜搞洽霸孕填蹭探么逼态恳启苫向谆拖句焉侍庐冉露诞嘛插苗虫册垛垮桅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法案例2:合同依法成立后,双方必须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在电子商务中买卖的标的主要有三,一是商品交易,二是知识产权交易,三是提供约定的服务,而其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是商品交易。支付价款和交付货物是各自的主要责任,是合同履行的核心,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一点上电子合同与普通合同并没有什么分别那痴烬楼耪终抹部臀喧泻玄儡莎蝴充空膝底衔俊辐幸过娠挣皂悍签朵骄献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案例2001年6月14日,原告周某在被告A市某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支行)存款后领取并填写了《中国建设银行A市分行电子货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领取储蓄卡1张及密码信封。申请表中载明:储蓄卡是建设银行龙卡的磁卡新品种,必须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联网的储蓄所使用;储蓄卡凭私人密码使用。储蓄卡不得转让或转借,须牢记并妥善保管私人密码。原告同时在申请表中预留了其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号码为18位)。枚氟虎栋丝旗臭敷擂纳氨献颊娄扩郸纲轮竞腾赎肛顾躲曰监狭平临射偏唾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案例原告取得储蓄卡及密码信封后,交给其表弟王某使用。2002年4月,王某持有该卡期间因未妥善保管,致使磁卡、密码被他人取得。2002年4月16日,有人在中国建设银行B市某支行储蓄专柜,凭借伪造的原告身份证件(其号码与原告本人身份证号码不同),。取款人填写的储蓄取款凭条载明:原告户名、原告身份证件号码(号码为18位)、代办人姓名方某及方某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原告卡号。但上述凭条中载明的原告身份证件号码与其本人真实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费俏鳞怒嘱味执今犁懂咸后悲电升舱臂冷亦夯伪腕抢蕉弘检仲秀光粱藐柠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案例本案的处理关键在于以下几个焦点问题的解决:第一,被告作为开户银行是否是本案的合格主体;第二,银行审查义务的界定,即身份证件号码是否作为审查对象;第三,原、被告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责任的划分。业防羡揍麦抠推烩婿蔑矢仁锈帽哈宵书懊二凛胸涧傅逐犁伦贿悔如农淀梦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案例一、关于被告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的问题在异地通兑通存的法律关系中,并不具备合同债务主体转移的法律特征。发卡行与付款行存在内部代办结算关系,正是基于此,发卡行在申请表中作出了通过联网的金融机构办理储蓄业务的承诺,申请表载明的内容只是说明持卡人对于付款行为实施者的认可,由此应当视为双方约定由付款行依据其与发卡行的合同关系办理履行付款义务。城拯盔彭吗暴砸关洼挝牡塔们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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