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蕾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诗经》卫风第十篇《木瓜》讲的是水果和爱情的故事。它是这样写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大体意思就是你送给我瓜、桃、李,我送给你美玉,不是为了报答你,而是为了和你生生世世相好。后来不知怎么搞的,这三种水果和爱情的交换成为“投桃报李”,把本来不等价的交换变成了几乎等价的交换。或许爱情在精明人们的交易中已经演变成为“投桃报李”,而且是你给我多大的桃子,我才给你多大的李子,成了彻底的等价交易!不过话又说回来,爱情的浪漫和婚姻的神圣大多是文人墨客为我们编织的玫瑰梦想,锅碗瓢盆的过日子还是得实实在在地算经济账。的确,家的很多功能已经逐渐被剥离了,剩下未被剥离的似乎只有两个:性的满足和经济功能。抛弃经济学上让人头疼的函数,为什么不可以把作为经济单位的“家”理解为一个公司呢? 婚姻自由和公司自治中国自古以来,婚姻就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结婚我们俗称是“娶媳妇”,生孩子俗称是“抱孙子”。受父母之命,听媒妁之言的两人结合很多时候背负着一个家族的使命,这种使命感根源于儒教的家庭伦理观——人应该对父母感恩图报。对于家族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常常会涉足到个人非常具体的事务,比如它可以夺取缔结婚姻的权利,由家族的意志代替个人的选择。媳妇进门后要侍侯公婆,对于家里的大小事务也没有发言权。所以,婚姻成为家族繁殖的手段,家庭是家族的“义务人”。后来到了革命年代,结婚要得到组织上的同意,再往后不用组织了,但是结婚人所在单位必须出具介绍信才能领证。真正的婚姻自由也不过是这几年的事,它背后隐藏的是民主宪政的发展以及个人主义的觉醒。再来看我们的公司,计划经济时代公司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所有的公司企业不过是唯政府指令是瞻的庞大官僚系统中的一个环节;经济转轨后,设立公司的头等大事就是跑政府批文,谁拿到红头文件谁就掌握了巨大的利益来源。公司对于行政权力的倚靠人为地给公司找了多个“婆婆”,媳妇岂是好当?!一面是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面是政府企业的难舍难分;政府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步履蹒跚不得不让学者和实业界人士大声疾呼公司要自治。婚姻缔结与公司设立家是一个绝对人合性的公司。恋爱、结婚、生子是组建家庭的毕经步骤。每对两情相悦、相敬如宾的男女背后是市场的竞争和资源的互补;每个或贫或富的家庭背后都有资产的重组和兼并。恋爱——公司设立的磋商阶段。找对象,谈恋爱,一男一女的两个投资者走在一起,是一个寻找边际效益的最大化的过程。认识交往中,感情沸腾的时候往往就是达到了最大化的点,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热恋。恋爱需要成本的投入,而且选择合作伙伴本身就需要眼光和头脑。一个成熟而有魄力的男人很难和一个强势的女人在一起;一个精明的女人也很难和一个懦弱的男人在一起。男女组合的命题我总结为:聪明男人+傻女人=艳遇,聪明女人+傻男人=结婚。试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开始发生,公司进入设立阶段。古代结婚之前要“纳币”,如今很多地方也依然流传着先订婚后结婚的习惯。订婚犹如投资人之间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男方要交给女方礼钱。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谈婚姻的时候,也提到了南部非洲土人中的劳保拉(lobola)风俗:一个男子要想得到一个女子,男方家以及他家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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