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尊严
作者:王小波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
了图尼埃尔(,)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
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
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
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 ,)《情人》的第一句
是:“我已经老下。⋯⋯”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
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
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
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 ,)
偶而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
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作《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
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
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
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 ,)写完了他的书篇《法
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
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
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段、每一
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它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
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
也不长。虽然如此,找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
经典作家的宏篇巨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
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
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诺
贝尔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负也是要在一两篇作品里
达到这个水平。我也特别喜欢写长中篇(六万字左右),比如我的《未来世界》,
就是这么长。《情人》、《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等名篇也是这么长。当然,这样
做有东施效颦之嫌,在我写过的小说里,《黄金时代》(《联合报》第十三届中
篇小说奖)是最满意的,但是还没达到我希望的水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小说的艺术
朋友给我寄来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
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
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
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 格
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 杜拉,早在半世纪以
前,沃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帅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
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
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
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
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
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
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
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它类型的作品
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它的快乐可以替代。
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
这—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像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
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
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
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
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腐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
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
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其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
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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