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规定一、“三级管理”体系,即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机械租赁站)。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均应成立相应的节能领导小组,并要由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生产、技术、机械、材料、行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组成。,应配备有一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把节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上级单位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向下属单位进行宣贯。(2)督促各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3)组织、指导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运用,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上级单位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2)认真执行局能源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3)加强能源的计量、定额管理,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4)加强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修保养,并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5)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运用。搞好节能宣传活动及培训工作。(机械租赁站)(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2)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3)加强机械施工组织和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和能源效率。(4)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5)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宣传活动和节能培训。二、重点耗能设备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能耗设备管理,重点耗能设备是指装机容量300KW(含)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从而对推动全公司的节能工作。,实行定额考核和经济核算,奖罚兑现。、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修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能耗高的重点耗能设备,要有停止使用、限期技术改造和更新的具体措施。,做到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机械设备的非生产运转,节约能源。,各单位应对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审查后,择优选购。凡超过规定能源限制指标的设备要限制购进,杜绝使用高能耗设备。三、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报表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有关节能工作的指示精神,各单位以公司特级资质中标的项目必须建立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台帐及报表制度,具体要求如下:(报表格式见附件一),每月底报上属单位,各单位统计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施工管理处。,所有数据均是整个工程量发生的数据。 (见附件三)每年有变动,各单位要关注其动态,及时进行调整。,请提前报送。附件一: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报表(按季、半年、年上报)附件二:节能月报表(按月上报)附件三: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指标解释附件四:公司特级资质中标项目名单汇总表(样表)注:本次编印时对本规定作了部分修改。附件一: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表号:C105表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文号:京统发[2006]123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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