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全县“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XX县人大、县政协的直接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持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望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1、领导重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2006年和2009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分别调整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XX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县30家行政事业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抓好“五五”普法日常事务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学校、村(社区)等单位普遍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确立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五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两次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把握全县普法工作进度和重点,解决普法工作难点,分管领导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列入每月工作计划,按部就班,确保“五五”普法各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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