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售房人):太原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及信函收件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918号B座五号商铺三层法定代表人:伊西怀联系方式:乙方(购房人):住所地及信函收件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承诺保证其已经合法取得位于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与长风街交汇处“太原市小店区亲贤社区改造项目”8#地块(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开发、建设、销售等权利。8#地块已经规划建设共计6栋公寓楼,,楼高162米,。甲方确保8#地块1至6栋公寓楼项目在2018年11月30日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开盘销售。基于以上条款,经本合同项下各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且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商品房的基本情况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售的商品房坐落于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与长风街交汇处的8#地块。商品房具体情况见本合同附件《商品房明细表》。2、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公寓,属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3、该商品房阳台是。4、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二、购房款及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按所购房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该商品房平均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购房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2、面积确认与面积差异的处理,由甲乙双方以本合同项下商品房进行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面积为准,对应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平均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4、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应自乙方开设的银行账户向甲方开设或指定的银行账户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收取房款的账户信息为:乙方支付房款的账户信息为:本合同项下各方均确认,甲乙双方约定的上述银行账户之间发生的支出和存入记录,即为本合同购房款支付与收款事实发生的确定证据。三、甲方的承诺1、向乙方出示《太原市小店区亲贤社区合作协议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条[2017]第008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小店区亲贤村城中村改造用地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并政函[2017]30号)等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甲方保证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等手续。2、承诺:乙方有权在合同签订之日优先挑选8#地块1至6号公寓楼的房屋楼层、户型;甲方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条件限制。3、承诺其向乙方出售的上述商品房未向本合同项下乙方之外的第三人出售、出租、抵押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进行过权利处分。4、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出售、出租、抵押给第三人,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处分其依法对上述商品房享有的权益。5、承诺为乙方免费更名一次,并积极完善与乙方签订出售上述商品房的正式合同的相关手续。四、乙方的承诺1、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2、与甲方及时签订购买上述商品房的相关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五、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了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款义务后,乙方即取得排除第三人购房、订购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权利。六、特别约定1、如乙方需要甲方代为销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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