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刑事风险
创业是一件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事。有人上市敲钟,有人身陷囹圄,有人上市敲完钟后身陷囹圄。刑事风险像秃鹫一样,在创业过程中始终盘旋在上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袭来。
改革开放以来,知名企业家因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的不在少数,比如褚时健、孙大午、唐万新、袁宝?Z、顾雏军、黄光裕等。根据2014年4月胡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在胡润百富榜发布的15年里,一共出现34位“问题富豪”,%,其中已经被判刑的27位企业家(包括已出狱和未出狱)共涉及罪名65个,。据2014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编制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该中心共搜集企业家犯罪案件657例,涉及犯罪企业家799人,涉及具体罪名57个。
就企业家罪名而言,有些不管是否经营企业都会涉及,比如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行贿罪等;有些是经营任何企业都会涉及的,比如抽逃注册资本罪、逃税罪等;有些是传统制造业企业比较容易涉及,比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有些则是国有企业特有的,如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出于篇幅及内容与创业者关联度双重考虑,前述刑事风险罪名很难且无必要逐一解析。笔者仅选取论述近年最典型案例,以期能够对在路上的各位创业者有所启发。
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
案例:东方创投案
案情: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公司。4个月后的2013年10月,该平台宣布停止提现。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款项来自该平台上的1325名投资人。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李泽明自首。2014年7月15日,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东方创投法人代表邓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运营总监李泽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除了被称为“P2P非法集资第一案”的东方创投案以外台的创始人被起诉,目前大部分还在审理中,罪名除非法集资外,还包括刑期更重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至死刑)。
警示: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有的至今没有定论,但控制刑事风险并没有那么难:第一,不能有恶意诈骗的动机;第二,要注意不能虚构融资项目;第三,一定要避免“平台自融”。
互联网视频和传播淫秽物品
案例:快播案
案情:2013年底,北京市公安和版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查扣了快播公司管理的4台服务器,发现仅部分服务器中就已存储淫秽色情视频3000多部。2014年3月,有关部门在对快播公司相关应用和栏目进行监测中,也发现大量淫秽色情视频。2014年4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快播公司传播淫秽信息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抓捕了多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2月,快播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王欣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警示:在互联网时代,传播淫秽色情内容成本更低、速度更快,但也更加容易触及刑事高压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不少互联网创业者并非故意传播色情内容,只是在营销中有意利用软色情内容来吸引眼球,“优衣库”不雅视频事
当心刑事风险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