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大团字[2012]10号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通知各学院团委: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加强其民主意识,激励团员青年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严肃团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并结合我校共青团2012年工作要点,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大力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团员意识和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各学院团员青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通过自我剖析强化团员意识,继续围绕共青团组织的凝聚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团内大讨论,大力推进团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保持团组织的蓬勃生机和活力。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程序及时间安排我校今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第一、学习教育阶段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两会精神等相关文件。第二、个人小结阶段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并明确努力方向。第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阶段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个人的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具体评议办法参考《团学工作手册》(修订本第二版)。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评定出本单位“优秀、合格、不合格”等团员民主评议等级。对于表现突出且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共青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地向上级团组织推荐参与团内表彰,或者向党组织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优秀团员、合格团员,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不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仍不改进的,应予以除名。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并根据政策掌握工作尺度。三、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我校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切实达到教育团员、帮助团员及进一步发掘优秀团员的目的,特做如下规定:(二)对团员的要求1、各团员应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认真参加各项教育评议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认真写总结,遵守团的各项纪律和团组织的各项规定。2、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团员迟到应在支部大会上受到批评;无故缺席者取消此次注册资格,不能评为“合格团员”,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3、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中,拒不参加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不填写《团员民主教育评议鉴定表》、拒不服从支部决议的团员,视为自动退团,团支部应依据《团章》予以除名。(三)关于请假1、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原则上不予准假。如有特殊原因,须向所在学院团委负责教师请假。2、凡事先未经请假而缺席,一律视为无故缺席。3、团支部书记以上干部请假,须经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并在团委备案。4、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中,团员(包括团学干部),因各种原因请假获批准,暂缓注册,待补课并达到要求后再予注册。5、对于不能正确对待评议工作,应付了事者,上级团组织予以批评,仍无改悔者,取消此次注册资格。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全体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认真执行相应的组织处理意见及评议结果,报分团委批准,校团委备案。(四)校团委对各团支部的民主教育评议工作情况评审验收,对于不合格的团支部要求重新进行民主教育评议。被评为“优秀团员”的支部成员才有资格申报“五四”评优校级“优秀团员”奖项;不合格团支部不能参评“优秀团支部”,并责令限期整改。四、团员个人思想总结要求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中,要求团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表现对照《团章》的规定,写出书面思想总结。思想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总结内容1、写出在本次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中的心得体会。2、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出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作用。3、能否积极参加学校及团组织、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作用。4、能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并在社会实践中加以应用。5、指出自己的缺点及不足之处,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二)总结要求1、写实为主,不能泛泛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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