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文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通风区队长、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规定,结合我矿现有情况,为管好、用好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充分发挥安全监测的作用,特制定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通风区队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以上人员下井时应领取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由各使用单位统计人数名单,报送通风区备案。,登记造册、建帐、发放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牌。,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性能,检查和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实行上架编号管理,使用人员下井前凭牌领取,上井后必须及时交回,严禁越班使用。、发放、维修、校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故障登记册、调校记录、发放记录,维修、发放室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室内保持整洁卫生,挂牌持证上岗。,车机将发出连续报警声,并自动关机,使用人员不准随意打开调节,应及时交回窗口充电维护。%浓度的环境中使用。,严格发放和交接班制度。发放时要做到两不发放即发现牌子有问题不发放;发现仪器有问题不发放。交接班时必须做到三对口、三清楚,即牌子与架子对口,架子与仪器对口,仪器与牌子对口。当班使用的仪器情况要记录清楚,并要记录齐全,填写清楚。,要做到轻拿轻放,对号发放,认真检查仪器零点、电池电压及报警值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仪器无问题后,方可发放。,发现有问题时应立即进行调换。(队)长的便携仪必须悬挂在掘进迎头,采煤班(队)长的便携仪必须悬挂在采煤面的上隅角。,严禁旋转电位器或拆开仪器。携带便携仪入井时要打开开关,是便携仪保持工作状态。,确保足够的充电时间,充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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