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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科技期刊版权合同
徐文娟收稿日期:
修回日期:
《功能材料与器件学报》编辑部, 上海市长宁路号,:....
摘要分析了科技期刊版权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版权转让合同的样式及执行程序,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版权合
同的运行情况,旨在大力推广版权转让合同。
关键词科技期刊版权许可使用版权转让版权合同、
近十多年来,随着与国际社会的不断接轨,我国的版权期刊刊登作品就是版权人与期刊社之间的一种版权许
保护制度已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并且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可使用合同关系,但这种合同关系通常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
易组织,面对国外一些企业以版权为武器积极参与我行为和来往信函等方式发生的,很少签订正式的书面出版合
国市场、国际市场的竞争和的国际规则要求,我国学术同。《著作权法》对这类合同的规定较少,有关部门也没有制
期刊必须明确表述和标识期刊版权的归属,从而充分有效地定标准合同。在实践中,作者的投稿是一种合同法上的要
主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运用我们的版权权益⋯。可是, 约,报社、杂志社发出的决定刊用通知书则是对作者要约的
由于多年来人们的版权意识淡漠,版权的保护,特别是科技承诺,合同关系由此成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第二
期刊版权的保护问题,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长期以十三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
来,我国学术期刊都是封闭式办刊,编辑部一般按惯例进行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
编辑、出版、发行,与作者没有签署任何关于文稿发表的书面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依据这种版权许可合同关
协议或者合同,或者签订的书面协议极为简单,缺乏明确的系,期刊社是否对有关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呢期刊社通过
法律效力。而我国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制定的科学技术期刊在其期刊上发布声明而单方面延长有关处理稿件的期限是
出版物的有关标准、规范又存在明显的缺陷,均未提及对期否有效呢期刊社是否有权在其报刊上声明其享有专有出
刊版权事宜的要求。同时,科技期刊出版者自身版权意识也版权或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等从而禁止其他报刊的转载和刊
比较薄弱,如绝大多数科技期刊未与作者签订“版权许可使登呢以及投稿人的作品侵犯他人版权,刊登或转载该作品
用协议或版权转让合同”,却代表作者与清华光盘版、万方数的报刊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呢遗憾的是,上述广大科技出
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及重庆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签订了版者关注的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科技期刊作为
收录协议,这实际上是一种对版权人的侵权行为,但遗憾汇编者创造性劳动的作品,它的版权是否真的能体现在所谓
的是绝大多数编辑部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有一点需要的“整体版权”上呢由《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许
指出的是,从现有的法律体系来看,尚未明确期刊版权人的可”制度——“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
主体地位和权利内容。因此无论从科技期刊出版者自身角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
度出发,还是从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角度出发,推广版权合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里指的是单篇作品。至于
同都是刻不容缓的。汇编作品,在实践中往往会被分割成单篇或数篇作品,即汇
编作品的“整体版权”被分解,具有不易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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