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绍兴市2012年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技术指标及要求一、作品评选分组及项目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普高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中职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二、:探索与创新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电脑绘画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应反映“校讯通”应用服务(相关信息见活动网站),作品容量在5MB以内。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2)电脑艺术设计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各类作品形态界定见附件六)。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3)电脑动画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Max、Maya、Lightwave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相关文件见活动网站)。作品表现手法不限。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4)网页设计制作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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