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环保梦”演讲比赛演讲稿为了少时的萤火闪闪——2015年市环保局“我心中的环保梦”演讲比赛演讲稿尊敬的各位评委,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伟大诗人泰戈尔曾在名为《萤火虫》的诗中写道:“小小流萤,在树林里,在黑沉沉暮色里,你多么快乐地展开你的翅膀!你冲破了黑暗的束缚,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因为宇宙间一切光芒,都是你的亲人。”是的,我今天的演讲内容就与萤火虫有关。题目是:《为了少时的萤火闪闪》,这,就是我心中的一个环保梦。相信在座的各位或多或少都有在农村生活过的经历,那么,我想问问大家:是否还记得年少时,在燥热的夏夜里,侧耳倾听过池塘边上蛙声阵阵;是否还记得年少时,在浩瀚的星空下,默默细数过瓜棚角落里萤火闪闪;是否还记得年少时,在清澈的小溪旁,伫立观望过嬉戏打闹的群群鱼儿……那些曾经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吧!现如今,蛙声听不见了,虫鸣听不见了,发动机的鼓噪声在深夜里奏起了交响曲;萤火看不见了,星星看不见了,霓虹灯在夜幕里跳起了探戈舞;鱼儿更早已不见了踪迹,徒留水面上肮脏的泡沫串串……不可否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和实惠,但,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太多太多。亲爱的朋友们啊,面对垃圾围城、面对浑浊空气、面对那嫩绿的田野从此失去了颜色……我们不应该反思、不应该怜悯、不应该忏悔吗?!现如今的生活环境,我们还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吗?我们还可以一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吗?还记得当年,身边的朋友听到我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时讶异的表情:哦,环保局啊,扫垃圾的啊。那时,我还会急促的进行辩解。可是,当渐渐入了行,领悟到环境保护工作的真正意义以后,我却可以很自豪的说:是的!环境保护,干的就是扫除垃圾,不过不仅是扫除大街上的垃圾,还扫除空气中的垃圾,扫除水体中的垃圾,更扫除人们心灵深处的垃圾——那种破坏环境、践踏自然规律、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落后思想和陈旧观念!只要我们为了责任与理想,不懈地坚持与努力,梦,终会成为现实!少时的萤火闪闪也必将有一天会重现!因此,我感到很自豪!我的自豪,来源于我们环保人肩负的重大责任和沉重使命——向污染宣战!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我的自豪,来源于我们环保人心中装着梦想,永不停歇地走着,无论遇到多少艰难困阻,无论多少次也曾想过放弃,但为了肩膀上的责任,最终还是坚定地走下去!正如萧红在《初冬》中写道:“也许要熄灭的萤火在我心中复燃起来,热力和光明鼓荡着我。”我的自豪,来源于我们环保人坚持的态度:就是在这个时代,做出属于这个时代的事情。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黄伟《法在我心中礼进千万家》演讲比赛演讲稿街道社区《法在我心中礼进千万家》演讲比赛演讲稿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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