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估制度2012-2013学年度小学教育教学综合评估办法一、评估内容:德(5%)能(5%)勤(10%)、绩(80%)二、评估办法1、小学各年级依据县或中心监测评估。2、德、能、勤每学期各小学检查与中心检查结果结合(A30%、B50%、C20%)评估,各学校向中心提供检查登记名册,学校盖章,本人签名。3、教学评估分两个系列:1—2系列,3—6系列教师排队。三、计算方法:1、专任教师德、能、勤、绩加调控分计算(各类活动获奖调控分最高限计3分,即第五款1—2项。)2、质检年级中心将根据教学的变化情况按照县的系列方法对教师进行系列评估。非质检年级中心将根据所有质检年级的学生在县考试中的合格率、优良率的平均数确定合格率、优良率。3、学校领导系列评估:主任、校长按学校所有教师优秀、合格、平均分评估折合计分,任课的校长、主任再按任课评估分数就高不就低。4、各学校班级学生数以县入学籍人数为准,计算成绩时不再去掉10%。四、评估标准I、德(40分)1、恶语侮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且有其它教师、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到校反映,并认定为事实的,,情节严重扣除5分,直至行政处罚。2、有“黄、赌”等或其它违法行为,并被相关机关处理者,德项不得分。3、不安心工作,不断要求变换岗位,从事或变相搞第二职业者,扣5分。4、严禁在校上课期间(含午间休息)到商业娱乐场所娱乐,发现或是被人举报并认定为事实一次扣1分。5、监考失职、。6、校园内违反校规公开吵架一次扣2分。7、未经学校允许,乱收费一次扣5分。8、违反上级规定,向学生强行推销各类教辅材料,一次扣10分。9、学年内受上级各类处分者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扣5分。10、有违上述九条任何一条,在当年度取消师德标兵评选资格。II、能(40分)1、能正常履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身体力行,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计5分;2、在学年结束完成所负责各项工作计5分;在上级各项检查中查出失职一项扣2分;重大活动中末能按要求完成任务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五个一”执行情况(20分)每学年一堂公开课,完成计5分;每学期一篇教学论文和三千字教学笔记,完成计5分,少一篇扣1分;每个月至少听四节课计5分;每半个月至少写一篇教学反思,完成计5分,少一节(篇)。4、学期初教师能及时撰写总结、计划(工作、班主任、学困生转化),并符合教学常规要求计5分(具体为总结与计划相符,计划完成情况及得失原因;计划分析要全面切实可行,措施具体,符合本校、班特点),下载的为零分。5、虚报、隐瞒学生等处罚分5分:上报学生数或是学生参加考试中如出现不按规定建档、虚报、隐瞒学生或其它的造假行为,翻倍扣分,扣分不封顶。III、勤(420分)(一)、出勤与考勤(15分):1、上班签到(1)、学校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随意离岗,确实有事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及时返校;(2)、学校教师上班必须提前30分钟到校并签好到,。(3)、;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上课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论处,旷课一节扣5分;2、开会凡未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且又未请假者一次扣考勤分5分;;开会迟到一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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