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炫铃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联通分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通过甲方提供的业务来展示乙方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以达到促进乙方业务发展的目的,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甘肃联通集团炫铃业务的服务内容
一、“集团炫铃”业务介绍:
甘肃联通“集团炫铃”是指由企业结合自身的形象与特点,为本企业员工所持联通移动电话的回铃音进行的个性化设置,在移动电话被呼叫时,专门为主叫方设置而播放统一的回铃音,如统一的音效、歌曲、标准的欢迎词和企业宣传语等,借以达到展示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产品的效果。
二、甘肃联通“集团炫铃”功能及使用范围(请集团用户在附表1和附表2的表格中对功能进行选择和设置):
1、设置集团用户;
2、添加与删除集团用户的成员;
3、按集团客户的要求制作回铃音,并按铃声的种类通过集团成员的手机预存话费帐户收取相应的费用;
集团用户的回铃音进行统一设置与管理;
5、集团用户的成员的铃音设置与集团用户一致,在集团回铃音所设置的播放时段内,集团用户成员不得更改个人回铃音;集团用户还可分时段设置集团炫铃的播放时间,在集团回铃音所设置的播放时段外,集团用户的成员可以设置个人回铃音。
6、中国联通C、G网的集团用户都可申请甘肃联通集团炫铃业务,暂不包括如意通、如意133用户。
7、集团炫铃为本地业务,集团成员省际漫游时不能使用。
三、集团铃声的制作:
1、铃声最长不能超过60秒;
2、甘肃联通欢迎集团用户提供自己的铃声,来展现集团形象,对于集团用户自己提供的铃声,不收取铃声制作费用,但甘肃联通有对集团提供的铃声进行审核的权力,且不经审核批准不得使用。
3、甘肃联通可以按集团用户的要求制作铃声,铃声制作要求按用户填写的附件二表格;
4、制作铃声的要求:集团用户需提供相应文字内容和背景音乐,文字不超过100字、背景音乐时间长度应在60秒以内;
5、集团铃声的制作及上线时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条、集团炫铃资费标准:
“集团炫铃”的基本费用为:月功能费和铃声制作费。
一、月功能费:5元/户/月。月功能费为按月收取费用,以自然月为收费周期,使用不足一个月的全额收取月功能使用费。
二、铃声制作费(即铃音下载费),为一次性收取费用,只在开通时对集团内的每个成员收取一次。资费标准根据集团的用户数来划分,规定如下:
1户:50元/首/户
2-4户:30元/首/户
5-9户:20元/首/户
10-99户:5元/首/户。
100户以上:3元/首/户。
三、集团用户按照第一次开通的用户数确定其铃声制作费资费标准,如果开通后再增加用户,原资费标准不变。
1、集团用户中增加成员时,按照原资费标准对增加的每一名成员收取铃声制作费。
2、集团用户需更新铃声时,重新收取铃声制作费。按照现有人数确定铃声制作费资费标准。
3、集团用户自行提供的铃声(铃声版权属于集团用户),在“集团炫铃”开通时,不再收取铃声制作费。
4、收费方式:从集团成员手机的话费帐户中扣除。
第三条、甘肃联通权利声明
一、任何由甘肃联通所发布的信息及/或其载体,及/或其表现形式,及/或服务,除以下情况之外,均独占性地属于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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