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2007)第355号被处罚单位:江苏金捷摩托制造有限公司地址:锡山区东亭街道友谊中路139号法定代表人:范丽英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10月8日我局现场环境检查,发现你单位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意,擅自从事喷漆生产。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和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喷漆生产。2、罚款叁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缴至东亭信用社,地址:东亭街道学士路90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锡山区人民政府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三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2007)第354号被处罚单位:无锡苏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中一路155号法定代表人:陆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9月30日我局现场环境检查,发现你单位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意,擅自将1台配套的碱喷淋设施闲置,另1台碱液箱内的溶液经监测PH值呈酸性。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和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壹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缴至东亭信用社,地址:东亭街道学士路90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锡山区人民政府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三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2007)第349号当事人:乐子财地址:锡山区东北塘蓉阳村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8月24日我局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养猪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场东沟渠中,采该直排水样一只,经监测,污染物浓度为(COD:3000mg/l,SS:2490mg/l,氨氮:335mg/l,总磷:),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一份。2、锡山区环境监测站水质测试报告单一份。([2007]环监[水字第[522]号)。违反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依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壹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缴至东北塘信用社,地址:东北塘镇东国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锡山区人民政府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三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2007)第339号被处罚单位:无锡市新艾维针织厂地址:锡山区羊尖镇法定代表人:谢文英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9月26日我局环境信访复查,,擅自从事针织产品的生产。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二份和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一份。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2、罚款贰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缴至羊尖信用社,地址:羊尖镇锡沪西路68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锡山区人民政府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三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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