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学生,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学习调研和社会实践,通过组织开展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学习和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丰富内涵,以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形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树立对、专业理论素养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此今年校团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践行核心价值观,共筑伟大中国梦二、参加对象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三、组织模式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须出于本人自愿,并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实践期间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要求。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包括二类: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即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选择实践地点,拟定社会实践方案。项目类型既可以是调查研究类项目,也可以是志愿服务类项目,或是将调查研究与志愿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的综合类。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研究课题在暑期带领学生开展项目;鼓励具有传承意义的项目持续开展;鼓励团队建立长期的社会实践基地。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实践方案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人的综合优势进行立项审批。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实践成果进行评审,表彰奖励优秀团队。项目要求:紧密围绕社会实践主题,认真践行“十八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项依据充分,预期成果明显,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重要现实意义。项目实施过程要注重人员安全。鼓励以班级、团支部、社团等学生组织为单位组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组队要求: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每队规模建议在5人左右,最多不得超过8人,并确定领队1名,至少有1人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含本科二年级),需有1位相关专业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或吸纳1—2名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同时,应尽可能保证团队中有籍贯(或家庭居住地)在实践地的成员。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队团队申报项目。团队项目评奖:暑期社会实践后,团队总结实践成果,自行申报优秀团队、优秀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认答辩名额,进行成果答辩,最终根据实践成果、答辩情况和评审团意见确立获奖团队和成果,授予奖项和奖励。:即以学生个人为单位申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年度组织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题的摄影比赛。鼓励同学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拍那些精彩的瞬间,暑期结束后提交摄影作品。校团委组织评审,对于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和摄影展示。四、(五月中旬)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组织有意报名参与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邀请往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及专家教师就选题以及申报注意事项进行前期培训,约进行2个课时。(五月下旬)团队项目需按照项目要求和组队要求,填写电子版《大连大学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申报书》,交领队所在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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