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中山外校戴天因式分解是人教版八年级数学上册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初中代数易错的知识点,也是中考的考点之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借助学生已有的基础,给学生提供丰富的问题情境,并给他们留下充分探索与交流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经历从模仿到理解并熟练掌握的过程。一、反思教学设计因式分解是代数式的一种重要恒等变形。它是学习分式的基础,又在恒等变形、代数式的运算、解方程、函数中有广泛的应用。因式分解与乘法公式是相反方向的变形,变形的结果是整式的积的形式。分解因式与整式的乘法是互逆关系,即把分解因式看作是一个变形的过程,那么整式乘法又是分解因式的逆过程,这种互逆关系一方面体现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又说明了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当堂检测”部分设计了一个选择题第1题考察这一点。通过学生的练习来看,绝大多数学生已经掌握。在因式分解的几种方法中,提取公因式法是最基本的方法,学生也很容易掌握。但在一些综合运用的题目中,学生总会易忘记先观察是否有公因式,而直接想着运用公式法分解。这样直接导致有些题目分解错误,有些题目分解不完全。因此在“例题精讲”中例1和例2中都设计了先提公因式这个环节。在“当堂检测”部分也通过填空题第1~4题强化这个认识。=。+3作为一个整体提出,而部分学生却将(x+3)2先行展开再合并后再分解。而在“能力提升”部分更是体现这一技巧,需要移项后整体提出a2-b2,从而这也导致了结果的第二种可能。旧教材内容难度高、它要求学生必须系统的把握因式分解的所有方法全部学会,便于满足往后的学习。而新教材对原教材的要求及难度做了一定的调整,首先从要求上对学生来说只会灵活地运用提公式法和公式法(平方差公式和完全平方公式)两种分解因式法,对分组分解法和十字相乘法的因式分解则不做要求。考纲要求“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学生比较会将平方差和完全平方式混淆。这是对公式理解不透彻,彼此的特征区别还未真正掌握好。大体上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如果是两项的平方差则在提取公因式后优先考虑平方差公式。如果是三项则优先考虑完全平方式进行因式分解。所以在“考点扫描”部分就设计了第2题和第4题来辨别完全平方式。并通过“例题精讲”部分例2来强化,当然“考点扫描”部分第5、6题和“例题精讲”部分例3、例4以及“当堂检测”部分填空题第1~6题、解答题第1题都有涉及。对于其他因式分解方法,教材中只在选学栏目中给出了一种方法,因式分解(x+p)(x+q)型(十字相乘法),仅供学有力的同学参考。因此数学老师的教学将受到局限性,如果当时讲了,学生的学习内容的难度掌握也必将受到影响。如果当时不讲,对往后解决列一元二次方程解应用题和二次函数解析式也必将会遇到一定的麻烦。但在中考备考第一轮复习中,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因此通过“考点扫描”部分第3题和“例题精讲”部分例1来进行训练。从实际训练效果来看,绝大多数学生已经掌握。对于分组分解法,这是中山中考考纲中明确要求的考点“会进行分组分解法”,也是我们复习备考中的重点内容。分组分解法主要针对于四项式及以上,考察两种形式:(1)分组后先提公因式,(2)分组后先套用公式。通过“考点扫描”部分第5、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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