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开建发〔2011〕124号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市场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开发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开建发〔2010〕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促进全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区行政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二、检查内容(一)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及相关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手续,特别是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履行情况。(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1、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办理情况;2、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符合情况;3、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情况;4、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重大变更情况。(三)招投标情况1、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班子是否与中标项目经理(总监)班子一致;2、现场主要施工(监理)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一致;3、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班子是否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5、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情况;6、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备案办理情况。(四)建筑工程“两个规范”及“双卡”管理情况1、劳务分包情况:是否存在将劳务分包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以及未办理入区手续的外地建筑劳务分包队伍问题;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2、劳动用工情况:劳动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已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规范(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劳动纪律、违法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3、建筑工地落实“建管亲情卡”和“爱心工资卡”管理的情况:“双卡”是否办理并发放到持卡者本人,“双卡”系统是否有效运行。 4、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本次检查将通过刷卡查验持证上岗情况(含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再查验纸质岗位证书。施工现场除正在接受上岗培训人员外,凡提供不出“建管亲情卡”或刷卡后无持征信息的,一律按无证上岗处理。); 5、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长配备及现场管理情况; 6、劳务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制度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工资发放公示、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设立等。 7、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0〕32号)要求对建筑业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五)墙改与建筑节能的执行情况1、设计图纸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暖通专业图纸,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及热工计算书;2、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节能工程的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日志等资料;3、材料检测情况。重点检查墙体材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热计量装置等节能材料的备案证书和检测报告,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报告;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情况。(六)人防工程情况1、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依法报件情况;2、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3、报件后应结建防空地下室未结建情况;4、易地建设费应缴费未缴费、缓缴等情况;5、人防工程质监验收情况;6、人防设备安装情况;7、设计是否存在重大变更情况;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9、建成防空地下室平时的管理与维护情况;三、检查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1月4日。 四、方法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6日至10月9日)。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综合执法检查通知的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整改。(二)组织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1月4日)。由区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活动采用集中行动,分组实施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检查施工现场、与务工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对每一个工程项目,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进行逐一检查,逐一核对。检查组将在施工现场中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反馈,下达责令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执法检查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五、相关要求(一)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检查方案,对其在建工程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积极配合区检查小组工作,受检项目需按照检查内容将自查报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附件资料及相关资料备齐受检,检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同未办理,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和研究,同时要明确跟踪落实责任人,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未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检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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