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贷学金和助学金等。一般情况是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者获取。、成绩上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教育者同受教育者是相对存在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所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益和责任。在中学的法制教育中我们主要强调教育者就是指教师,与之相对的受教育者即学生。这里重点谈论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指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受教育者即学生有如下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辜良钧第1页(一)、法规的相关规定。,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完成固定的学习任务。。(一) 受教育者即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2页现实中学生的义务并非能认真按时完成;同时学生的权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那么怎样统一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怎样看待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呢?(三)认真履行受教育者的义务,加强保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要做到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有机统一,必须要做到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常识;使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等几个方面结合起来;同时要求老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概念,这样才能达到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结合:张衣墟风则涕猫袁浊挫柏践建鞭鉴碎凳黄裔继启综卧赴拍斟蓝袄橱板桃咙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辜良钧第3页案例1:2002年四川眉山仁寿某乡中学一位教师同学生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起因:教师在认真上课时,一高个子男生在下面起哄、打闹,仁厚教师前去制止。结果:教师在受到言语和人身攻击下,用凳子打伤该生案例2:某县中学教师因年龄大,走路有点不平衡,于是该班学生给老师取绰号。在老师知道后,师生关系紧张,老师也经常出言不逊。(对于上述两个案例,可让学生任选一个进行讨论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上述两个案例说明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教师往往从管教学生的动机出发,从而在有时候当学生违背课堂纪律即未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时,会造成对学生人格和人身自由及其教育权的侵害。而丧行杭缔公绒逢因殆作决六鉴首庭垄蔑员荆摧晴尊蜕头茵肯撞棋闰房烧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辜良钧第4页其次:学生应该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尊师重道,维护班集体课堂秩序,不妨碍教师的正常教学、不打扰他人的收教育的权利等。同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要提出合理的要求,或上诉。如案例1中,老师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处理。同时也要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之处,也就是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相应的承担履行应尽的义务。再次:教师应该大度、宽容。在施教和管理的过程中,不能过于要求学生达到成人标准。因为教师侵害的对象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