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应急预案XX监理总部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批:XX监理部二○○,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公司在突发各类重大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以及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对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发生事故现场的处置,也作为所属各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爆炸;;;;;;;;(洪涝、地震等)。、安全和环境因素,按专业技术服务性质划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在以下作业活动中存在重大危险源。;;;;;;;;;;。、当地政府、集团公司和XX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理工作实际,中原油田设计院XX监理部潍坊分部应急救援资源接受国家、当地政府、集团公司、中原油田的指挥和调动,并与当地的应急救援机构保持联系,与所监理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合理有效地利用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与其信息网络对接。 、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措施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2引用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预案中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令第30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28001-2001《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修订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04〕433号)(具体人员见附录1)。组长由监理总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HSE监理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机组监理工程师组成。,办公室设在监理部办公室,在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三级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成立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部,由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突发重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各机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上报监理总部应急救援办公室。(1)负责监理总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持续改进,健全和完善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体系;(2)明确在事故状态下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责;(3)负责应急救援资源的配置;(4)负责编制消防、生产调度、物资供应、通讯、交通、保卫等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工作程序;(5)负责监理总部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启动、运行和关闭;(6)负责信息的上报工作;(7)负责现场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接受监理总部、项目部和当地政府的属地指挥、调动。(8)负责告知相关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失控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结果等相关信息。(1) 负责监理总部应急救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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