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反诉状民事答辩反诉状答辩反诉人:曾苑,女,布依族,1978年出生,大专文化,无业,现住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嘉邺阳光城,电话:**********。被告:李立,男汉族,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在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就分院工作,电话:**********。事由:离婚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本人与被告离婚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债务的一半27万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身心伤害费10万元。4、。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及其他费用。事实及理由:在被告多次威逼,虐待下原告于2009年11月6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11月27日上午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调解,被告当庭提出要原告赔偿20万元财产分割费。现特作以下答辩、反诉,请求审判长明判。一、当初被告与原告结婚动机不纯,目的是想骗取原告钱财,早在2004年原告就在嘉邺阳光城按揭了一套房子,由于房开商一直未完善手续,原、被告结婚后去办理房产证时被告要求在原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当时我不同意。办证单位也说这是原来签的购房合同不能增加任何人的名字,从此之后被告马上变为另外一个人,之后被告在与我争吵时多次讲过,他和我结婚就是为了钱。之后的两年中,被告采取暴力加上冷暴力,遗弃等办法折磨原告,经常莫名奇妙的打、骂原告,2008年8月10日晚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后,对原告大打出手,把原告打昏倒在地上,被告关起门就走了,等原告醒来,一个人躺在地上,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当晚12点钟李蓉、江丽珍、董伟等人把我送到医院治疗,被告根本不管。这还像夫妻吗?有时为一句话,争执几句他马上砸门就走了,一去有时一星期,有时20多天甚至一个月不回家,我打电话他也不接,不知道去哪里干什么了。两年时间里这样的弃家而走不少于10次。这样的男人叫结婚成家过日子的人吗?我一个贵州藉的弱女子独自在南京闯生活,有多艰难呀,被告从来不过问,他对家里的事一概不管,偶尔交了水电费还要我还给他。为了这个家我多次和他说,我独自一个人在这里,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好好说,为什么每次都是为了一句话、一点小事你就抛下我到哪里干什么去了。你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也可以回家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你知道我心里多难受,他胡编乱造,不作任何解释,在外面玩够了又回来了,过几天又去了。2009年4月2日被告离家出走到4月25日才回家,出走20多天。5月19日原告的母亲在南京做了手术,5月21日早上我叫被告为我母亲换一下药,当天被告未上班一直在家玩电脑到12点钟都未换药,我回家后问他为什么不帮母亲换药,被告大发雷霆,当着我的父母亲和我的同事砸门后边骂边走,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并多次打电话威胁要打死我。我父母亲忍着心痛,一句话都没说。为了缓解矛盾,5月25日晚,我父母亲和我一起到被告家里和被告他以及他父母、姐姐交谈。被告当着双方老人的面前说:“婚是肯定要离,只看怎么分财产。”双方老人都说,如果是这样就好合好散,不要把事情扯复杂。当时我叫他写离婚协议,他叫我写。2009年6月2日我拿写好的协议给他看,被告胡搅蛮缠、大骂一通,还打我,我当时被他气昏倒在地上,他父亲说小燕子不行了,赶紧扶他起来给她喝点水让她休息一下。被告不但不管,反而还骂别管她死不了。之后他利用白天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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