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海晏县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发展安全、便捷、通畅的城乡公交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及《青海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目标,改革现行城乡客运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之间完善的城乡公交客运网络。结合城乡道路通行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城乡公交安全运营,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尽快享受到“高效便捷、经济实惠”的运输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体现惠民政策与和谐交通,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大发展提供交通保障。二、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重要性我县共有2家道路客运运输企业(海北州运输公司海晏分公司、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班线客车24辆765座,客运线路9条,其中:跨州(地、市)线路5条,州境内跨县1条,县境内4条。全县已开通班车的乡镇为6个,行政村通车达到24个,通班车率达仅占86%。为此,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交融、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手段;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格局,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促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实现客运资源合理调配;有利于提高城乡客运市场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城乡经济物资交流;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加强指导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拓展延伸城乡公交覆盖范围,提升城乡公交服务能力,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公共交通带来的方便和实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海晏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强化工作的有序开展,特成立海晏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自栋 海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巴 图 县交通局局长 马忠义 县交通局副局长成 员:解太邦 县信访局局长切羊尖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晓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雪晴 三角城镇镇长贾生军 西海镇副镇长尹可良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忠 县安监局副局长申效伟 县交警大队队长苏发铭 县财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马忠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实施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城乡公交线路的审批、许可及日常联系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其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1、交通局: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城乡客运行业的发展,强化城乡公交行业管理,配合县物价部门做好城乡公共交通旅客运价核定工作,并与各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工作;2、信访局:负责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信访事项,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3、发改局:负责核定城乡公共交通旅客票价,组织召开听证会议,并建立健全定价、票价调整机制,查处客运企业违反价格管理的经营行为;4、安监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履职安全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对因安全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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